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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关于在全市种植大户中遴选2022年度秋季肥料补贴实施主体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3-03-05
  

  bob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行动,bob着力提升耕地地力,增加耕地有机质含量,减少化肥施用量,促进绿色农业发展,bob全面提升我市作物种植水平,保障我市粮食生产安全,扎实开展2022年省、部级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种植大户(基地企业、协会、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中遴选2022年度秋季肥料补贴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商品有机肥 形态:粉状;规格:40kg/袋;施用作物:小麦、蔬菜;全额补贴,实施主体无需支付肥料货款;

  2、小麦缓混配方肥 形态:掺混肥颗粒;肥料配方:46%(27-6-12);差额补贴1000元/吨,实施主体需支付财政补助后不足部分资金;规格:40kg/袋;施用作物:小麦;

  各镇(区、街道)申报数量已根据各镇小麦、蔬菜种植面积分解,各镇严格按照表中分解任务落实实施主体个数(详见附件1)。

  1、商品有机肥申报实施主体小麦种植面积需100亩以上、bob蔬菜种植面积50亩以上(提供家庭农场、合作社等营业执照和流转合同),最高享受30吨补贴150亩,即施用200kg/亩,面积不足150亩,按照实际土地流转合同面积计算享受肥料数量;

  2、小麦缓混配方肥申报实施主体小麦种植面积需100亩以上(提供家庭农场、合作社等营养业执照和流转合同),最高享受30吨补贴750亩,即施用40kg/亩,面积不足750亩,按照实际土地流转合同种植面积计算享受肥料数量;

  3、优先推荐化肥减量增效行动积极性较高的、具备小麦种肥同播功能的施肥播种旋耕一体机的、位于镇(街道)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方的从事稻麦生产的新型经营主体;

  4、各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填报项目实施主体推荐数量汇总表(附件1),同时附上实施主体的营业执照和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两种肥料不可同时享受。

  如皋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在如皋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项目补贴实施主体遴选公告,全市种植大户自愿申报并填写申报表,由各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审核申报资格条件并择优推荐报送至如皋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备案,如皋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专家组对初步名单评审后,bob在如皋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

  请各镇于9月27日前将附件1-4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中,9月30日前将盖章的推荐表和基本情况调查表、营业执照以及土地流转合同纸质材料送至如皋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四楼1413室,联系人:阚建鸾,bob联系电线。

  2.如皋市2022年省级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项目小麦缓混配方肥实施主体推荐表;

  3.如皋市2022年部级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片建设项目小麦缓混配方肥实施主体推荐表;

  4.如皋市2022年部级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片建设项目商品有机肥实施主体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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