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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种植大户究竟为啥要赔钱弃租?
添加时间:2024-05-16
  

  bob去年秋收时节,出现了长时间阴雨灾害天气,造成很多种粮大户严重亏损,甚至有人宁愿毁约,也不想再种了。

  因为有这个成本优势,前年下半年,他流转了当地600多亩农田,搞规模种植。规模种植让苏凤祥尝到了甜头,不过,在去年六、七月份的灾害天气中,他每亩田亏损了大约两百块钱,这让他打起了退堂鼓。其实,天气因素是一方面,真正令苏凤祥打退堂鼓的是每亩一千块钱相对较高的土地流转价格。

  而对于连云港人陆恒山来说,今年就更难熬了。陆恒山一家五口都搬到了姜堰区张甸镇河垛村,在这里承包了近一千亩农田,流转价格为每年每亩一千元,今年上半年同样亏损严重。不过,陆恒山在姜堰区华港镇也承包了部分农田,因为那边的土地流转价格相对便宜,五六百块钱一亩,遭遇灾害天气后,他的经济损失相对较小。

  陆恒山说,他听说姜堰出台了一个政策:不是姜堰户籍的农户不准搞家庭农场。也就是说,对于当地政府的奖补,陆恒山拿不全,加上流转价格偏高的原因,他已经想好了,宁可毁约也要退出,然后到华港镇继续扩大种植规模。

  和陆恒山同样有毁约想法的不在少数,令他们打退堂鼓的原因不仅是较高的土地流转价格,还有粮食价格可能会下行的压力。种粮大户沈成担心明年的粮食保护价格会取消,他会亏得更多。

  据了解,为保护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长期以来,国家对农业实行“三项补贴”,即良种补贴、种粮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去年,国家全面推行“三项补贴”改革,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按理说,这项补贴是“谁种粮就补贴谁”,但种粮大户们说,这笔钱实际上补给了已经不种粮但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民。

  那么,粮食收购是否会取消保护价呢?泰州市粮食局一位工作人员答复说,尽管粮价放开是个趋势,但目前国家并没有出台取消粮食保护价的相关意见,而且如果要放开,也应该是一个渐进过程。

  对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该给谁的问题,小编从市财政局和市农委了解到,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以及泰州市政府办公室最近下发的《泰州市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不过,《通知》中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分为“加强耕地地力保护”和“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两个方面,而我市相关文件中明确将这笔补贴费用于“耕地地力保护”,也就是说,用于“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补贴,国家目前还没有下放。

  对于我市部分地区土地流转价格差别较大的问题,相关部门答复,这属于市场行为,应由双方协商决定。目前苏凤祥和陆恒山等人所在的村委会已经在和农户协商,力争降低部分土地租金bob,好让这些种粮大户能继续经营下去。

  苏凤祥说,今后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时,他打算尝试以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的方式商定土地流转价格,他认为这样,对种粮大户和农民都有好处。

  去年12月初,小编在安徽省凤台县杨村镇中塘村了解到, “老公在外打工bob,孩子上学走不开,我在家种10多亩地。”村民米侠说。村书记张立青介绍,村里耕地流转率不到两成,绝大部分是家庭经营。“全县耕地近80万亩,流转率25%。”据凤台县农委总农艺师杨平路观察,近年种粮效益下滑,退租时有发生。

  陶素英是江苏省如东县新丰村的一位家庭农场主。几年前,她从村民那转租了几百亩土地种植玉米和小麦,今年小麦价格下跌,陶素英的家庭农场出现了严重亏损。

  前段时间,陶素英有时候甚至连饭都顾不上吃,前往村民家里商量退租土地的事情。除了在本村跑,陶素英还要去几里外邻村,不停地跟租田村民说好话,看人家的脸色,恳求把田退掉。但是,虽然好话说尽,村民就是不同意退田。

  土地“退租热潮”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早在2008年就渐露苗头——“流转土地一亩租金800至1000元;化肥bob、种子、农药每亩500多元;农机具、人工等每亩500元。平均一亩地的投入超过1800。夏秋两季的收入合计1464元,一亩土地的亏损就已经超过360元了,咋能不赔钱呢?——土地流转经营大户,95%以上都赔钱,是土地盲目流转的问题,还是经营不善问题,或是政策不落实的问题?”

  仪大彪在亳州市小有名气。他曾经是当地少有的“富翁”,资产过千万,后来因卷入“土地流转”漩涡,倾家荡产。2013年3月18日,一身债务的仪大彪,在网上发了一个控诉“亳州土地流转”的帖子后,找到一个偏僻的地方,关闭手机,割腕自杀。

  由于他是亳州市人大代表,帖子被安徽省公安厅发现后,通知亳州市公安局和谯城区公安局,出动全部警力搜寻,终于把命悬一线的仪大彪从死神手中抢了回来。

  亳州市传承农资公司总经理、亳州市洲超农产品公司总经理、传承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张店乡韭菜协会会长、亳州市人大代表、亳州市劳动模范、亳州市十大杰出青年、亳州市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看看这串闪亮的头衔,谁也不会想到,仪大彪会走绝路。

  亳州市谯城区张店乡王楼村,是远近闻名的韭菜种植专业村,这里的农户有种植韭菜的传统,但一家一户的小面积种植,因没整合资源、打出品牌,形不成产业和规模,也就没有竞争力。政府希望有人站出来,以土地流转的形式,扶持一批韭菜种植大户,带动产业发展。

  2008年,当地政府动员仪大彪分两次流转600亩土地,当韭菜种植大户,成立亳州市谯城区第一家韭菜产销协会。仪大彪被推选为协会会长,专门组织种植韭菜,带动当地韭菜产业发展。为了鼓励仪大彪带好这个头,政府承诺将从“政策、资金、项目”上给他提供支持。

  仪大彪和农民签订了为期十年的土地流转承包合同,每亩地每年租金1000元,一年一付。

  经过千辛万苦,仪大彪的努力也得到了回报。最好时一亩韭菜的收入能达到4000至5000元。韭菜成了带动当地农民致富的大产业,也着实给了仪大彪无穷信心。

  为解决韭菜种植及加工、销售等问题,仪大彪出资成立了亳州市传承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帮助农民解决韭菜种植技术服务、销路、加工等问题。2008年,公司销售额就达1800多万元,张店乡韭菜种植业产值达上亿元。仪大彪被评为2008年“亳州市十佳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成了当地的“名人”、“红人”。

  然而,热烈的鞭炮声、祝贺声之后,是残酷的自然环境,捉摸不定的市场。到了2009年,由于缺乏总体规划,导致一窝蜂上马,当地韭菜产量过剩,“菜贱伤农”bob,多数土地流转户,一下子赔了个一塌糊涂。

  一年过去了、两年过去了,受天灾和市场供求等影响,仪大彪不仅没有因为“土地流转”富起来,反而赔光了积蓄,累积了巨额的银行贷款及其他债务。这时候,仪大彪想起了政府。他第一时间向政府求助。接待他的领导却说:“流转土地是你们两厢情愿的事,挣了钱你们都神气了,赔了钱倒想起找政府。挣赔是你们自己的事,如果赔了钱都来找政府,那政府不就成了慈善机构啦?”

  这些话深深地刺激了仪大彪。自从开始流转土地以来,他基本没享受过政府承诺的扶助资金、种地直补和良种补贴。虽然争取过一次抗旱资金,七扣八扣后,拿到手里也只有13000元。

  进退维谷中,仪大彪的五处房产,包括一套别墅和4辆小汽车被银行拍卖抵债,蔬菜大棚等设施也被债主们当废品卖了抵债。据调查bob,在亳州市参与土地流转的人,有类似仪大彪遭遇的,还有不少。这里曾经轰轰烈烈的土地流转,大都以失败告终。

  许多流转大户,纷纷退租或分片转租甚至撂荒。如在双沟申岗流转土地的怀峰,原来在当地财政局上班,为响应政府号召进行土地流转,现在赔光了家产,失去了工作,靠在南方打工维持生活;尚心安原是亳州市新阳光生态农业投资公司总经理,参与土地流转,年年赔本,现在到处寻找承包商,急于脱手;亳州市新天地蔬菜基地有限公司贾顺华,流转土地200亩,已经赔进去200多万;张奎发因赔钱无力还债逃往外地;卞广亮流转土地2000亩,因赔钱只好将所流转的土地退租、转租。

  土地流转的初衷是开展集约化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解决一家一户效益不高,社会化程度低,抗市场风险弱等问题,本来是一件好事,也是发展方向。但是,从这几年亳州土地流转的实践看,却是问题成堆,许多流转户严重亏本甚至倾家荡产,严重挫伤了农民积极性。

  有不少村民告诉小编:当年亳州市进行土地流转,好像患了急性病,没有合理规划、布局,到处都在盲目搞流转土地。政府制定的土地流转政策,缺乏科学依据和规范,而流转程序也如同儿戏,只要流转双方同意,乡镇政府给你发张表,回去一填就完事了。

  谈到土地流转经营中的亏损问题,城父镇的土地流转经营大户算了一笔账:流转的土地一亩要交租金800至1000元;化肥、种子、农药每亩500多元;农机具、播种、追肥、除草、收割、人工每亩500元。统算下来,平均一亩地的投入超过1800元。如种植大豆,亩产按250斤,市场收购价2.4元一市斤,折合现金600元,种植小麦亩产按800斤(亳州市正常年份的平均粮食产量),市场收购价1.08元一斤,折合现金864元。一年夏秋两季的收入合计为1464元,这还没有算第二季的投入,一亩土地的亏损就已经超过360元了,咋能不赔钱呢?

  三是个别部门乃至村里在土地流转中,把土地流转户当唐僧肉,要想拿到农业项目补贴,仅仅送点礼已经不行了,不送干股分红或送小汽车,办不成、拿不到;

  四是有一些领导,为了突出亮点、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不惜把扶持资金集中投到某一个人、某一个基地上,扶持盆景式种植户,造成了全市多数土地流转户陪太子读书,大部分都赔钱,只有个别挣钱的怪现象。

  当地群众打趣说:谯城区农委是“项目委”,谯城区蔬菜发展局叫“套项目局”,农经办叫“不管办”。意思是专业套项目的单位,服务一个人的委局,什么事情都不办的办公室。

  小编在亳州市谯城区农委农经站,遇到了前来办理抗旱补贴的杨庙村土地流转大户温先生。温先生告诉小编,亳州是农业大市,由于资源缺乏,加上农民外出打工,大部分土地被撂荒,多数留守老人也仅能照顾孩子的学习和生活,种不了地。为把撂荒地用起来,亳州市谯城区鼓励进行土地流转,专门出台了85号文件。亳州市的一些“生意人”、“能人”、“个体工商户”、甚至“上班族”,积极响应,纷纷进行土地流转。加上当地电视台,天天宣传种植大户如何挣了大钱,土地流转大户如何享受到国家给予的政策性帮扶、种粮补贴、购买农机具补贴等,确实忽悠了不少人投入到土地流转。

  温先生2010年在杨庙村流转土地200亩,种植蔬菜和其它农作物。可一接触土地后,发现并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前期投入就不是一个小数目。但他也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第一年不挣钱,认为是没有经验;第二年遭遇病虫害,认为是运气不好;2012年正好赶上小麦赤霉病、冰雹等自然灾害,粮食大面积减产,一下子赔了20多万。2013年的小麦赶上前旱后涝,大面积减产。连续的自然灾害让他赔了许多。

  当地指定国元保险公司,对受灾农户按一亩地10元标准进行受灾赔偿,但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拿到一分钱赔偿。农经站补贴的每亩10元浇地款,给不给他心里也没底。

  谈起浇地补贴,小杨村的土地流转经营大户程先生满脸怨气道:政府补贴一亩地10元的浇地款,都已经跑了好几趟了,还没拿到手。他们就是扯皮。农经站说得拿合同,到村、镇政府盖章后才能领钱。拿着手续去找了城父镇的主管人员,好说歹说,他就是不盖章。后来看我不走,他才说你们村里到底有多少地?村里都已经领过了,你还来领?

  在小杨行政村的前杨村,土地流转经营大户杨先生说:“归根结底一句话,是惠农政策在亳州落实不到位。我们这些土地流转经营大户,根本没有见到过国家给予的任何补助和补贴。国家补贴的拖拉机哪去了?国家补贴的项目款哪去了?保险公司赔偿的救灾款哪去了?我们交的农业保险哪去了?”

  毁约弃耕”现象,在把握问题本质基础上进行积极应对。是市场规律下自然选择的体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一个经济主体从事经营活动时,都要依据成本收益作出市场决策。长期以来,由于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尤其是土地成本和劳动力成本持续上涨,导致种粮大户的利润空间被严重挤压。

  调研显示,东北地区种粮大户每亩成本超过800元,其中仅土地成本就500元。另据农业部“百乡万户”河北调查组调研显示,种粮大户的每亩盈亏平衡点在420元,而多地土地成本在300元至800元不等。可见,土地成本成为套在种粮大户头上的一道“紧箍咒”。

  当粮价下跌时,种粮大户根据市场条件变化,缩小经营规模,调整种植结构,是从事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常态。当然,也有一些种粮大户在土地流转价格高位,盲目扩大经营规模,导致自然风险、契约风险与市场风险叠加,结果产生更大的损失,从而出现“毁约弃耕”现象,这也是市场自动调节的表现。

  与此同时,一些地区也有种粮大户利用粮价和地租“双降”之机选择“逆势接盘”。无论是粮价低点的退租退耕,还是地价低点的扩大规模,都是市场竞争条件下自然选择的结果,是农民寻求最佳适度规模的必然过程。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产品供求结构失衡、成本攀升与价格低迷、库存高企与国内外价格倒挂等问题越来越突出,需要着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而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改革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

  以玉米为例,2004-2015年,我国玉米每亩成本年均递增9.9%,土地成本年均增幅更是高达13.9%。与此同时,市场长期低迷,种植面积持续扩张,进一步加大了资源环境等各方面压力。针对这些问题,2016年我国在东北四省区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原则,开展玉米临时收储制度改革试点。当年玉米产销区平均批发价格同比分别下跌了17.0%和16.6%,国内外价差同比缩小420元/吨,价格逐步回归市场。

  可以说,玉米收储制度改革,激活了市场,搞活了产业链,也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受此影响,农民种植效益确实有所下滑,而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压力更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要对农业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也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这些政策效应必然会传导到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对于他们而言,“毁约弃耕”虽然是近两年才出现的突出现象,但其背后反映的却是对长期供需结构失衡和高成本不可持续的生产方式的调整与回应。

  一方面要看到,2016年全国籽粒玉米播种面积调减3000万亩左右,“调结构”取得新突破;东北一些地区土地租金每亩降低了150元左右、河北一些地区降了300元左右,“降成本”出现初步成效。

  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到这些现象的产生说明了一些种粮大户市场意识较差,抗风险能力较低;一些地区存在土地承包户与种粮大户争玉米生产者补贴现象,导致实际种粮者收入损失无法弥补;由于地方对工商资本监管机制不健全,土地流转价格虚高,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造成压力。这提醒我们,要在把握“毁约弃耕”现象本质的基础上,从正反两方面进行积极应对,增强新型经营主体对种粮前景的信心。

  一方面,要继续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和粮食收储制度,通过共享经营权,探索适度规模经营新模式,加快完善补贴、财税、信贷、保险、用地用电等政策体系,加大培训力度,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把薪助火、保驾护航。

  另一方面,也要站好岗、值好班,充当守夜人,加大对工商资本的监管力度,提升种粮大户风险防范能力,完善践信履约机制,妥善化解土地流转纠纷,引导土地的规范、有序、可持续流转。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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